天津身份证补领处理攻略(资料+时限)
天津市户籍居民和在本市长时间寓居、作业、学习的外省市户籍人员,居民身份证丢掉的,应当请求补领。处理攻略详见正文:
本市户籍居民和在本市长时间寓居、作业、学习的外省市户籍人员,居民身份证丢掉的,应当请求补领。
1.自己《居民户口簿》或出示“天津公安”APP电子证件板块中的“天津市居民户口簿(试用版)”代替实体《居民户口簿》;
2.在我市日子的外省市户籍居民持《天津市寓居证》、《天津市蓝印户口簿》处理;在天津就读的外省市户籍学生凭《学生证》或校园开具的在学证明处理;
3.在我市日子的外省市户籍居民没办法供给以上证件的,可在寓居地公安派出所处理《流动人口寓居挂号凭据》后,凭《流动人口寓居挂号凭据》补办居民身份证。
1.一般证件:自户籍地审阅签发之日起10个作业日后,到指定发证地址,凭《居民身份证收取凭据》收取证件;
2.邮政速递证件:处理邮政速递事务的,由邮政速递公司在户籍地审阅签发之日起10个作业日后,邮寄至申领人指定地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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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导语】:天津市户籍居民和在本市长时间寓居、作业、学习的外省市户籍人员,居民身份证丢掉的,应当请求补领。处理攻略详见正文: